1、《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2、影响:《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后危害最为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列强侵华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外国资本的挤压,严重阻碍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巨额战争赔款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不得不举借外债。
3、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开始沦为 鸦片战争结束以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4、鸦片战争后,1942年8月29日我国与英国签订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主要内容:(1)割香港岛给英国。(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设驻领事馆。
5、划定北京东郊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影响: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深重负担,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国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6、影响: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马关条约:时间: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内容: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1、《满洲里界约》将旧约作了有利于俄国的修改,并就此重新划定了国界,是有损于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也是腐朽的清政府代表中国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
2、《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①赔款2100万银元。②割香港岛给英国。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④关税由双方共同协定。
3、《南京条约》1842年,清政府被迫在南京的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8月29日,中国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国提出的议和条款。
4、《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5、《南京条约》《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英国签订。
6、内容:在侵略者的武力要挟下,清政府被迫议和,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1、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浦条约》、《天津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交收辽南条约》、《辛丑条约》等。
2、法律分析:《南京条约》、《辛丑条约》、《马关条约》。
3、不平等条约有: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条约》等等。
4、《北京条约》《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
5、《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除取得《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的各种特权外,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和关税协定的规定;还规定美舰可以出入通商口岸,美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
法律分析:《南京条约》、《辛丑条约》、《马关条约》。
不平等条约有: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条约》等等。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①赔款2100万银元。②割香港岛给英国。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④关税由双方共同协定。
不平等条约有: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条约》等等。
《满洲里界约》将旧约作了有利于俄国的修改,并就此重新划定了国界,是有损于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也是腐朽的清政府代表中国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
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除取得《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的各种特权外,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和关税协定的规定;还规定美舰可以出入通商口岸,美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
不平等条约有: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条约》等等。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
不平等条约集锦及详细介绍 http://cyccycnet.com:8090/xuezhu/tiaoyue/ (1)《南京条约》(1842年8月)——赔款、开五口通商口岸、割香港岛、协定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