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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无知(诉诸无知和诉诸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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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常见逻辑谬误之“诉诸无知”

考虑以下例子,你能否发现对无知的诉求?例1: “没有证据表明光明会曾经存在过。他们太聪明了,知道摧毁所有证据。”例2: “我不了解坦克约翰逊,我只知道他犯罪记录很多,但我敢打赌他真的只是被误解了。

常见于归因时带有偏见。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个小孩进来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假性因果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确定的事实。

谬误:如果a则c;c成立;因此a成立。错误在于假设,如果后件为真,则前件也必然为真,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诉诸无知是什么意思

1、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 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而诉诸无知则是急于得出某个结论。

2、诉诸无知是一种逻辑谬误,是指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两者都属于诉诸无知。

3、意思不同:诉诸无知是指在缺乏足够证据或信息的情况下,就假定某个命题是正确的或错误的,非黑即白是指将一个问题或命题简化为只有两个极端的选择,而忽略了其中的中间状态或其他可能性。

4、诉诸无知(拉丁语: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语: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

5、诉诸未知,或诉诸无知(此处的”无知“指缺乏证明或知识,非贬义),即宣称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假,因此是真的;或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真,因此是假的。例如:有人宣称UFO(飞碟)是存在的,因为没有人证明其不存在。

诉诸无知和非黑即白的区别

1、诉诸无知 心理学上称之为无知逻辑;即某件事情因为没有被清晰的解释,所以它是错误的,一个事情没有被其他证据证实,所以它是正确的。案例:外星人没有直接的证据,所以它是不存在的。

2、)诉诸情感:“我所主张的只不过是大多数公众的观点,你反对我,就是在与公众作对。不信你问问在场的人?” 3)诉诸权威:“爱因斯坦都这么说,你竟敢不同意?” 4)诉诸无知:“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上帝不存在,所以上帝是存在的。

3、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答非所问、诉诸无知、循环定义、自相矛盾、机械类比、以偏概全、非黑即白等。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偷换概念这种逻辑错误。

4、指给出一个由两种范围组成的有限集合,并假设讨论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必须属于该集合。因此,若拒绝其中一个范畴,便只好接受另外一个。这种谬误也被称作排中谬误、非黑即白谬误或错误二分法。

5、①虚假两难(非黑即白谬误,排中谬误,错误二分法)给出一个有两种范畴组成的有限集合,并假设讨论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必须属于该集合。例子:喜欢一个演员,要么是看上对方颜值,要么是看上对方的演技。

6、(4)诉诸无知 以人们对某一个命题的无知为根据,从而断言该命题是真的。例如,鬼是存在的,因为还没有人能够证明鬼是不存在的。(5)诉诸怜悯 又称诉诸情感。即借助于打动人们的怜悯心、同情心,以诱使人们相信某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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