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正文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五)

本文目录一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仍然现行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尤为值得肯定的是其对于一些争议性问题敢于给出确切意见,高明之处就远超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解(一)》)。

2022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内容包括哪些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主观:劳动争议 如何规定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

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内容包括哪些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部分摘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论述。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收录在此只因其美好,鸣谢原创者。如有冒犯或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QQ: 8311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