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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法的价值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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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的价值

1、法的价值是指,法这样一种社会规范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

2、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法的特征 :法是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社会规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4、法具有前瞻性,能够预先知道会发生得事情,可是再完善的法律也不可能了解到现实中的每一件要发生的事,当这种矛盾发生的时候,人们对于法的期待和对现实的不满就会产生冲突,进而形成了法的价值的冲突。

5、简单的讲就是:兼顾各方利益。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如民法中承担法律责任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6、从哲学上而言,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能力。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本质上以自由为价值。自由是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之一。良法应当是自由之法。

法的价值包含了哪三个方面

1、法的价值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自由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

2、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表现,同样也需要以秩序为基础。没有秩序,这些价值的存在就会受到威胁或缺乏必要的保障,其存在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了。

3、(1)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

4、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

5、宪法价值这一范畴包括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的价值(自然法学派)

1、(1)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

2、法的价值是指,法这样一种社会规范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

3、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是法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换而言之,是法律的存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美好的、正面的、积极的意义法这样一种社会规范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

4、共同体与共同体——国际***与一国***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个体与共同体——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

法的价值体系

(1)从价值属性上看,法的价值体系是由一组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法的创制、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换言之,法的价值体系所包含的各种价值是与法律直接相关的价值,而不是所有的价值。

法律分析: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它指导着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的价值体系可以看成是一组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它是由不同而又相联系的几种法的价值类型组成。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将法律价值进行以下分类:(1)个体价值、群体价值。

含义:法的价值体系是指法的各种具体价值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从而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

第二,正义是法的评价体系。这就是说,正义担当着两方面的角色:其一,它是法律必须着力弘扬与实现的价值;其二,正义可以成为独立于法之外的价值评判标准,用以衡量法律是“良法”抑或“恶法”。

怎么样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

如果法的价值是指法的作用、效用、功能,法的价值本身就很难有存在的价值。因为法的作用、功能已经是法学上确定的、被普遍认可的概念,没有必要设定一个新的“法的价值”的概念来将其取代。

法的价值是指法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形状、属性和作用。

(1)法的目的价值的概念 “法的价值”可用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

法的价值体系是由法的目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三种成分所组成的价值系统。由于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具有三种基本的涵义和使用方式,因此,法的价值体系又包含着目的价值系统、评价标准系统和形式价值系统三个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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